武安交通论坛
Would you like to react to this message? Create an account in a few clicks or log in to continue.

武安市交通局关于客运出租车辆经营期限及更新管理的规定

向下

武安市交通局关于客运出租车辆经营期限及更新管理的规定 Empty 武安市交通局关于客运出租车辆经营期限及更新管理的规定

帖子 由 Admin 周一 六月 11, 2012 9:15 am

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客运出租车市场,维护公共利益及市场秩序,根据市人民政府[2005]61号文件通知精神及我市客运出租运力和市场现状,经局党委研究决定,对我市出租车辆经营期限及更新做如下规定:

一、全市出租车辆管理按照总量控制,减一补一,逐步提高车辆档次的原则。

二、出租车辆经营期限为八年,经营到期的车辆,必须重新提出经营许可申请,由出租车辆管理站重新审批。

三、更新车应当提前3个月向出租车辆管理站提出申请。更新车型提倡三厢夏利及以上轿车,原则上不再发展“面的”,特殊条件下,确需更新“面的”的,经严格审定后,酌情更新。

四、出租车辆管理站每年6月、12月集中研究出租车辆更新申请,制定更新计划,其他时间不予受理。

Admin
Admin

帖子数 : 54
威望 : 0
注册日期 : 12-05-12

http://wuanjt.999luntan.com

返回页首 向下

返回页首


 
您在这个论坛的权限:
不能在这个论坛回复主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