武安交通论坛
Would you like to react to this message? Create an account in a few clicks or log in to continue.

支路让干路,左转让右转”的旧法已经废止

向下

支路让干路,左转让右转”的旧法已经废止   Empty 支路让干路,左转让右转”的旧法已经废止

帖子 由 zzw988 周二 二月 26, 2013 4:45 pm

新的车辆避让法则如下:一、你和我,先要按交通信号的指示通行;二、我直行,你从右侧来,你先;三、我直行,你迎面而来欲左转,我先;四、我右转,你迎面而来欲左转,你先。

  据交警部门的同志解释,之所以制定这样的交通避让规则,与人的视物习惯有关。一般来讲,人们更容易观察和注意到右侧的事物。如果不按以上避让法则行驶发生交通事故,那么未避让方要承担交通事故的主要或全部责任,除赔偿对方损失外,还有可能被交警开出罚单。如果造成交通拥堵者,未避让司机还将会被记罚3分。

zzw988
Admin

帖子数 : 45
威望 : 1
注册日期 : 12-05-12

返回页首 向下

返回页首


 
您在这个论坛的权限:
不能在这个论坛回复主题